顺义管理部: 你管理部《关于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可以贷款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推进顺义区的个人贷款工作,根据顺义区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顺义区区属财政拨款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今年年内申请个人贷款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的限制。从明年起你管理部应按照《关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京房资中心计字第099号)的规定,严格审核,保证个人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个人贷款的管理工作,及时上报个人贷款的进展情况。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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