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部: 为进一步推进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业务,促进个人住房消费,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服务,现就个人贷款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还款业务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申请人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或等额均还还款方式。 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款额=P/(n×12)+剩余借款总额×I 其中:P为贷款本金,I为月利率,n为贷款年限。 三、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能够办理个人贷款等额本金还款业务。各管理部可根据管理部与受托银行对应的有关规定,委托以上银行办理个人贷款等额本金还款业务。 四、由于采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调整以下个人贷款业务单据: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3、委托贷款通知单。(样式附后) 五、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个人贷款,借款合同中第九条 还款方式规定如下: 第九条 还款方式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还款办法中的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首月还本息人民币(小写) 元。 六、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个人贷款,贷款审核标准与等额均还还款方式的贷款审核标准一致,即以等额均还还款方式计算出的月均还款额作为依据,考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审核方案暂不做调整。 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按照现行担保服务费计算标准,编制了个人贷款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下每万元应缴担保服务费速算表,具体速算表附后。 八、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个人贷款,经办银行负责打印借款人的还款明细表,并在个人贷款发放后交借款人。 九、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个人贷款,除上述规定外,其它政策按现行贷款政策执行,同时,个人贷款软件增加了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请各管理部下载使用。 十、各管理部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保证个人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遇有问题,及时上报中心。 特此通知。 附: 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略)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略) 3、《委托贷款通知单》(略) 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等额本金还款方式首月还款额参照表》(略) 5、《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担保业务每万元应缴担保服务费(元)速算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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