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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4-2-27
【法律文号】:冀劳社[2004]6号 【执行日期】:2004-2-27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冀劳社[2004]6号
【字体:  
关于印发《河北省2004年失业保险覆盖计划》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了切实做好2004年的失业保险工作,省厅编制了《河北省2004年失业保险覆盖计划》,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站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认识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重要意义。要按以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采取灵活多样就业形式扩大就业的要求,积极拓展覆盖范围。2004年全省计划新增参保人数10万人以上,全年平均参保人数不低于480万人。
  二、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贯彻力度,把失业保险扩面做为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继续以非公有制组织、事业单位为重点,攻坚克难,力争把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并在非公有制组织参加失业保险上有所突破。要进一步挖掘扩面潜力,针对灵活就业形式不断发展的趋势,首先将劳务派遣人员和委托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承办劳务代理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原来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纳入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要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协作,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落实相关政策,采取必要措施,提高失业保险覆盖率。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关闭破产、改制改组企业职工的流向,跟踪了解相关情况,对实现再就业的,要指导招用单位及时为他们办理续保手续,按时足额缴费。
  三、加强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措施和手段,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搞好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的协调联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各市每月上报数据及督查情况,省厅按季通报扩面进度及工作情况。
  附:《河北省2004年失业保险覆盖计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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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联系城市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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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
·关于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5年全省失业保险费征缴和省失业保险调剂金预缴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05年全省失业保险费征缴和省失业保险调剂金预缴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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