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对失业的调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对企业裁员行为进行引导规范,避免集中大规模裁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避免大量直接推向社会。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并轨工作,防止失业率大幅攀升。 (五)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研究制定和完善城乡平等就业的制度和办法,以劳务输出为重点,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步伐,加强管理和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产业化水平。研究和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20万人。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开展国际援款项目的中期评估和国际项目经验的推广工作。 (六)做好其他就业工作。做好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大学生就业工作,巩固发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加强对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来我省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巩固两个确保,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巩固两个确保。进一步落实两个确保工作责任制,对困难地区和困难行业实施重点监控,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不能出现新的拖欠。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处理好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关系。 (八)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规范省级调剂金调剂使用办法,调整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探索做实个人帐户的具体办法和资金渠道,适时调整个人帐户规模,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年金制度。进一步加强稽核工作,稽核率达50%以上。逐步完善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做好中断缴费人员的续保工作,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扩面续保1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扩面3万人。完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 (九)扩大并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0%以上, 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50%左右。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异地协查和养老金异地协发工作试点。 (十)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和医疗服务管理。认真研究和解决优势企业、困难人群、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问题,规范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和服务,简化业务经办流程,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的标准化管理,完善定点协议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准入、竞争、退出机制和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医疗费用的监测体系、运行评估体系、基金预警系统等基础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作。全年医疗保险扩面40万人,生育保险扩面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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