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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 【颁布日期】:1987-10-6
【法律文号】:(87)国转办字第71号 【执行日期】:1987-10-6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
(87)国转办字第71号
【字体:  
关于对中央国家机关一九八七年选调的军队转业干部进行专业培训的通知

  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选调的一九八七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已经审查确定并向部队发出了报到通知,即将陆续报到,根据国办发[1987]50号文件《转发关于一九八七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发[1987]59号文件《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对军队转业干部要继续搞好专业培训。现对中央国家机关选调的一九八七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培训、考核、分配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转业干部上岗后工作需要,应必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方针、政策等。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好教材。党政、工业企业管理、商业管理、政法、工商行政管理、银行、税务等七个专业的转业干部培训教材(详见附录),已由劳动人事出版社出版。需要的单位,可直接到劳动人事出版社订购。
  二、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组织培训。接收转业干部在15人以上的,一般由本单位集中统一组织办班;接收转业干部较少,他们所从事的专业比较分散,单独办班有困难的单位,可采取横向联合的办法,与其它有关部门协商,共同组织培训;也可将转业干部插入其他干部培训班培训或送院校代培。培训时间一般应安排四至六个月,最短不得少于三个月。开训时间各单位自行掌握,但最迟不得晚于十一月底。各单位要在十一月中旬将培训计划送国务院转办。
  三、国务院军转办培训中心,今年继续开设行政管理(含劳动、人事、工资)和文秘两个专业,开学时间拟定十一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时间四个月。各单位接收的一九八七年度转业干部凡安排从事行政管理的和文秘工作的,原则上都要参加国务院军转办培训中心的专业培训。各单位要尽快确定参加国务院军转办培训中心的人员,于十月二十五日前将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职务、文化程度、学习专业、是否住宿)报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1.3931转588或659,联系人:郝金明、郑桂松。
  四、培训经费;参加国务院军转培训中心培训的,由培训中心负责解决;本单位自己组织培训的,由国务院军转办根据各单位实际参识数和实训时间划拨给各单位人事部门。此项经费为培训军队转业干部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多,专业性强,转业干部分散,各部门要早计划、早准备,切实保证培训工作的落实。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我办。
  附:
  党政专业教材
  《领导科学原理与应用》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精神文明》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我国各类政治机构概述》
  《对外经济基础知识》
  *《机关应用文写作》
  政法专业教材
  《法学基础理论》
  《宪法简明教程》
  《刑法简明教程》
  《刑事讼诉法简明教程》
  《民法简明教程》
  《民事诉讼法简明教程》
  《婚姻法简明教程》
  *《经济法概论》
  《司法文书写作》
  《公安工作概述》
  工业企业管理教材
  《工业企业生产与经营管理》
  *《经济法概论》
  *《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市场营销概论》
  *《机关应用文写作》
  商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银行、税务培训班使用教材
  《商业企业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金融管理》
  《税务管理》
  *《经济法概论》
  *《会计学原理》
  *《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
  *《市场营销概论》
  *《机关应用文写作》
  说明:1、有"*"号的书目表示同本教材交叉又使用。
        2、最后五本教材可与《商业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金融管理》、《税务管理》配套,分别组成商业企业、工商、银行、税务等专业班培训使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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