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对贯彻执行国务院《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非常重视,最近分别批转了省劳动人事厅、市计委等单位《关于工资基金管理情况和意见的报告》和《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他们把控制消费基金适度增长作为"双增双节"的一件大事来抓,明确规定各地、市、县和主管部门必须将省市按照国家下达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分解下达到基层单位;任何单位均不得计划支付职工工资,严格工资基金计划的审批手续,加强工资计划的归口管理,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只能在一个银行建立工资基金专户(或卡),各专业银行要协助调一致地搞好监督工作;经批准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核定的挂钩指标基数、比例等编制年度计划下达到企业,抄送开户银行,企业在提取工资时应留有余地,年终按照企业挂钩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报综合部门核准后送开户银行监督支付;对加班工资以及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的工资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进行控制,对未经批准的,银行有权拒付工资;等等。这些措施都是可行的,可供各地参考。 加强工资基金管理是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一九八五年发布的《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要发挥劳动人事、计划、财政、银行、审计、统计、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把改善和加强工资基金宏观管理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一: 湖南省劳动人事厅等六单位关于工资基金管理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一九八五年发布的《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工资基金的宏观管理,合理地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速度,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各地州市由劳动人事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参加,对一九八六年工资基金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年二月,我们共同组织力量,对12个地、市和省直部分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 检查结果表明,多数地方和单位情况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一是领导比较重视,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不少地方政府领导同志重视抓工资基金管理。经常检查和指导这项工作;二是多数地方和部门工资总额计划能及时分配下达到基层单位,实行按计划控制;三是管理办法得当,工作比较扎实,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加强了监督检查,做到有奖有罚,取得了好的效果;五是劳动人事、计划、财政、审计、编委、银行、税务等部门紧密配合,及时研究和解决工资基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但是,检查结果也表明,在工资基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重视不够,措施不具体,工作不落实;有的工资基金计划到县、市或部门就终止了,没有下达到基层单位,以致工资基金计划没有发挥应用的管理作用,使部分基层单位工资基金失去宏观管理;有的主管部门无人专管,或人员业务不熟、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审批不严,甚至滥用职权,单位要多少就批多少,为超计划发放工资开了方便之门。还有的对工资基金没有统一归口管理,审批权限乱,特别是固定工资之外的奖金、加班工资、临时工工资多头审批,造成部分地方工资基金失控。此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套支现象也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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