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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略。 今年以来,在各级劳动保险部门的努力下,失业保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止2001年8月,我省企事业单位的参保人数已达135.47万人,比2000年增加3.68万人,增幅为2.8%。失业保险费征收9284.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45.62万元,增幅为39.85%。基金增幅较高的有铜仁地区、黔西南州、黔东南州、省级,分别为140.06%、108.56%、95.98%、73.3%。但部分地区也出现参保人数滑坡、基金收入减少等情况,要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距年底只有三个月时间,为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对我省提出的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继续抓好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1]40号)下达的扩面目标,努力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争取在事业单位,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股份合作、联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统筹工作上取得新的突破。对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统筹的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要逐一排查,使其尽快参加。要通过扩大覆盖面、加强失业保险费征缴、规范缴费基数、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舆论宣传等手段,把该收的钱收上来,力争征缴率达到90%以上,为并轨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做好准备。 二、要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完成即定目标任务。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清理企事业单位的欠费。今年全省各地清欠计划(黔劳社厅函[2001]80号)已经下达,各地要抓紧落实,确保清欠任务的完成,杜绝前清后欠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规范缴费基数和费率,不允许协议缴费,对欠费单位,要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下达"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欠费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外,从欠缴之日起,按照单位欠费本金,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三、继续加大对个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宣传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组织现场宣传讲解、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参保单位领导和职工宣传达室加强失业保险费征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让他们充分了解参保的权利和义务,强化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意识,提高其参加失业保险的自觉性,促使单位和个人都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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