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1月19日省劳动局在省就业培训中心招待所召开的八地、市(济南、青岛、烟台、泰安、济宁、德州、枣庄)劳动局工资科长会议、会期两天。会议内容主要汇报企业工资改革、套改新工资标准,职工升级进度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期间,将大家提出的几个共性的问题做了研究,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即: 一、商业、粮食、供销、物资等部门执行商业业务人员工资标准的,工资等级在原业务6-3级的人员,按照省实施方案附表(六)的参应关系套改新工资标准后,还可以向上高套半级。 二、实行熟练制度的工种,熟练期满转正后,凡在1984年6月底前经考核合格定为二级工的,也可改定三级工的工资标准。 三、公用事业总公司所属(公共汽车、电车出租)三个公司的汽车司机,可建立上岗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天三角,(具体办法由公用事业总公司制定)。 以上处理意见省局不下达文件,各地市可按此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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