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
在线咨询
|
HR知识库
|
专题汇总
|
资料下载
|
劳保新闻
|
劳保数据
|
案例研讨
|
新劳动法
|
HR论坛
|
考证培训
|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注册
|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HR工具搜索
劳保数据查询
合同
加班工资
社保
养老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颁发部门】: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科技厅 河北省建设厅
【颁布日期】:2004-5-11
【法律文号】:冀劳社[2004]35号
【执行日期】:2004-5-11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科技厅 河北省建设厅
冀劳社[2004]35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
十七、培训工作实行季度报告制度。培训单位每季度须向同级阳光工程办公室报告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按季度汇总情况后向上一级阳光工程办公室上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十八、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名称和培训任务,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资金管理
十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培训工作,市、县财政扶持资金要与中央和省级扶持资金统筹使用。在阳光工程实施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50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其中的财政扶贫资金纳入省阳光工程统一规划,主要用于贫困县农民转移培训。
二十、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地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由省财政厅随各市工作任务直接拨付到市级财政,再由市级财政结合本市安排的资金下拨县或直接补贴市级培训单位。下拨到县的资金,由县级财政结合本县安排的资金拨付到培训单位。
各市、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十一、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培训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为:技能性培训每人补助160元,创业培训每人补助600元,引导性培训由各市根据情况确定补助标准。2004年全省计划对3000名贫困地区特困人员开展示范性免费培训每人补助500元。培训机构凭培训成果经同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助。
二十二、财政安排的专项培训补助资金的申请程序为:
1、引导性培训。培训机构持资金补贴申请报告并附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名单、载有培训合格记录的《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等凭证材料,由同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汇总后转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直接划入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2、技能性培训。培训机构须按其培训后实际就业人数,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补助。资金补助申请报告附培训后实现就业的农民工名单、载有培训合格记录的《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
复印件、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等凭证材料,由同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汇总转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核定后直接划入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3、创业培训。培训机构持资金申请报告并附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民名单、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参训农民创业的有关资料、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等凭证材料,由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汇总后转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核定后直接划入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本文共
7
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网络收藏夹:
上一条:
关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基本
下一条:
关于做好2004年企业工资总
国家 法规
更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
关于印发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财政部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
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更多…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村就业示范县中期评估的通知
·
关于贯彻落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
关于对《华北油田矿区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复函
·
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
关于印发能力促创业计划的通知
·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若干问题的通知
·
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律法规目录
最新法规(不限类别)
热点法规(不限类别)
国家法律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
其他
劳动就业
就业管理
再就业管理
失业管理
就业服务
其他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人员安置与流动
其他
工资与福利
工资
福利
其他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
社保综合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职工奖惩
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其他
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职(执)业资格管理
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其他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执法监督
其他
劳动人事法综合
劳动综合
人事法规
公务员
其他
其他
计划生育
住房改革及公积金
高等学历、学籍等规定
其他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合同08年底到期,但是合同上有写合同到期看为自动解除双方必须遵守,现在医院不和我续签,能有补偿吗
工作调动问题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要求问题
我于1983年入伍,1986年参加金融工作,2000年机构撤消买断工龄,并随业务一起进入一家信用社,
患有大三阳,厂里是否有权让你请假?
工作职位不稳定如何解决?
工作岗位调动变成了下岗,合理么?
行政机关的劳动用工
我是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被公司填了,人事主管也签字了但没盖公司章,半个月后通知我不签了,我该怎么办
汽车修理工上岗证怎么办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中国将在未来5~10年引进海外千名高端人才
大学生就业取消落户限制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
毕业生基层就业有补贴 非直辖市取消落户限制
北京规定大学生失业一年可免费享受就业培训
湘潭市十大新措强保障促就业
委员支招应对就业问题:政府可建企业人才储备库
创业就业不怕起点低 3嘉宾做客两会新闻会客室
青岛启动大规模补贴和培训促就业
河南:一个月连出9项新政稳定就业
北京:本市稳定就业 出台六项措施
相关劳动法解析
城镇技能再就业实施方案和能力促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再就业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职业介绍机构主要人员资格审查表
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word文档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word文档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 word文档
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
外国人所持就业证在什么情况下自行失效?可不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订合同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管理办法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
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