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去年8月,省人大党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张帼英、*志广的带领下,对我省广州、珠海、
中山、肇庆、韶关、东莞、汕头等7市贯彻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广东省
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
组在充分肯定各地执法中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也指出
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不平衡,
一些基层领导法制意识淡薄;二是一些企业执行两项法
规不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非
公有制企业中尤为突出;三是部分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现
象严重,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四是确保国有企业下岗
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
工作尚需进一步落实;五是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待进一步
扩大。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进一步推动我省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作,经省人
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对贯彻实
施《劳动法》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上
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地区执行《劳动法》中存在的
问题,要采取措施,狠抓整改,加强监督。要正确处理
实施《劳动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
益与改善投资环境的关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有关职
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把实施《劳动法》当作一件头等
大事抓紧抓好,不断增强劳动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立法权的市,
要针对当前劳动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立法进
行调整和规范。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实施《劳动法》
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执法不力,违法和消极执法的单位
和个人,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和个人执法责任。对各地实
施《劳动法》的情况,省政府将不定期地予以通报,鼓
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劳动法》在全省的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劳动法》
的工作。今年,是《劳动法》颁布实施5周年,各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