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1999-3-17
【法律文号】:粤府办[1999]22号 【执行日期】:1999-3-17
粤府办[1999]22号
【字体:  
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通知

  各市、县、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去年8月,省人大党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张帼英、*志广的带领下,对我省广州、珠海、
  中山、肇庆、韶关、东莞、汕头等7市贯彻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广东省
  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
  组在充分肯定各地执法中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也指出
  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不平衡,
  一些基层领导法制意识淡薄;二是一些企业执行两项法
  规不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非
  公有制企业中尤为突出;三是部分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现
  象严重,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四是确保国有企业下岗
  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
  工作尚需进一步落实;五是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待进一步
  扩大。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进一步推动我省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作,经省人
  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对贯彻实
  施《劳动法》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上
  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地区执行《劳动法》中存在的
  问题,要采取措施,狠抓整改,加强监督。要正确处理
  实施《劳动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
  益与改善投资环境的关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有关职
  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把实施《劳动法》当作一件头等
  大事抓紧抓好,不断增强劳动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立法权的市,
  要针对当前劳动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立法进
  行调整和规范。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实施《劳动法》
  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执法不力,违法和消极执法的单位
  和个人,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和个人执法责任。对各地实
  施《劳动法》的情况,省政府将不定期地予以通报,鼓
  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劳动法》在全省的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劳动法》
  的工作。今年,是《劳动法》颁布实施5周年,各地要

本文共4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共同做好单位行政登记资料提供和查找认定工作的通知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
·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二00八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残疾人法律救助“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外来务工人员疏导维稳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转发《广东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