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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劳动局、省直有关部门、沈阳铁路局: 1994年全省工矿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继续呈上升趋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认真吸取教训,找到规律,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重大事故上升的势头,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将1994年工矿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工矿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基本情况 1994年全省工矿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共发生因工死亡事故824起,死亡986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下降1.2%,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0.51%;其中国有企业因工死亡事故发生337起,死亡400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75%和6.32%;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因工死亡事故发生161起,死亡179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7.52%和21.77%;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因工死亡事故发生241起,死亡292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4.23%和7.6%。 1994年全省工矿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31起,死亡141人(见表1),比上年分别上升14.81%和6.02%。其中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1起,死亡102人,比上年分别上升31.25%和5.15%。 按地区分析(见表2),全省14个市,除阜新、锦西、抚顺、大连、丹东死亡事故上升外,其他9个市死亡事故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上升幅度较大的市有阜新、锦西,分别上升59.38%和46.05%;下降幅度较大的市有盘锦、朝阳,分别下降37.51%和36.47%。 按行业分析,矿山企业中,煤矿死亡人数居首位,死亡361人,占矿山企业死亡总人数的70.37%。其次是金属矿死亡65人,占矿山企业死亡总人数的12.67%;非金属矿死亡64人,占矿山企业死亡总人数的12.48%。在国有非矿山企业中,制造业死亡人数居首位,死亡78人,占国有非矿山企业死亡总人数的38.05%;其次是建筑业死亡55人,占国有非矿山企业死亡总人数的26.83%;交通运输死亡24人(不含交通事故),占国有非矿山企业死亡总人数的11.71%。另外,据统计,在非矿山集体企业中(含乡镇集体企业),建筑行业事故突出,其死亡人数为126人,占非矿山集体企业死亡总人数的50.8%。 按事故类别分析(见表3),全省工矿企业死亡事故居前6位的伤害是:冒顶片帮死亡193人,居各类事故之首;依次是触电死亡114人,高处坠落死亡114人,提升、车辆伤害死亡95人,坍塌死亡76人,物体打击死亡72人。这6大伤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共664人,占全省工矿企业死亡总人数的67.34%。其中触电死亡人数由上年第4位上升到第2位,上升32.56%;坍塌死亡人数由上年第7位上长到第5位,在上年上升66.67%的基础上又上升了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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