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9]13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太原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9]13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9]13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 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社会保 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意见。 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我市学习宣传《条例》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由劳 动保障、法制、经贸、财政、卫生、工会、新闻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全市统一在4月11日 至20日开展社会保险宣传活动: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举办宣传"一条街",报刊和电 视举办有奖知识竞赛、电视沙龙,到工矿企业宣传,提供咨询服务,电台热线咨询问答等, 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要加强业务学习,举办多种层 次的培训班,普遍开展对缴费单位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合贯彻《条例》,在 报刊发布社会保险实行登记和申报缴费的公告,使所有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都熟悉了解《 条例》,掌握《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贯彻实施《条例》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我市基本养老保险要覆盖到所有城镇企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还包括所有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 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按照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社会保险目标责任指标要求,今年我市基本养 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社会保险费征缴率要达到90%以上,历年企业拖欠 的保险费清欠率要达到50%以上,社会化直接发放养老金发放面要达到60%以上,离退休人员 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9月底以前补发拖欠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达到100%。 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要决战二季度,打一场以养老、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扩大覆 盖面,提高征缴率"的攻坚战,全力实现4、5、6月阶段性目标。4月份要完成新参保单位的 社会保险登记工作;5月份实行新的申报缴费制度,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合并征缴;6月 份企业参加养老、失业保险统筹覆盖面达到95%以上。对过去企业拖欠的养老金,要督促企 业积极努力在9月底前全部补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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