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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1994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1994]5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199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 退出现役对象及时间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通知精神和军队体制编制调整精简的实际情况,今冬退出现役士兵的对象为:服现役期满不需要超期服役的义务兵;服现役满13年以上不需要继续服现役的志愿兵。精简士兵任务较重单位中的部分服现役满10年、不满13年的志愿兵和海、空军服现役满3年、第二炮兵服现役满2年的义务兵。对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在其退出现役登记表"备注"栏中,应有"因精简整编提前退出现役"字样,属政治、身体原因需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仍按过去有关规定办理。 退伍义务兵从12月1日起开始离队,12月底基本结束。 志愿兵转业仍实行集中交接的办法,转业时间由省民政厅另行通知。 二、 严密组织运送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征补新兵和退伍老兵运输工作规定》,加强领导、周密计划,严密组织。各地军用饮食供应站、军人接待转运站要保证做好新老兵运输途中的饮食供应工作。组织好中转换衔接,严防途中打架斗殴,严襟携带和托运危险品。铁道、交通、民航部门要保证退伍士兵购票、托运行李、进站(码头、航空港)和中转换乘"四优先",为在途退伍兵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军地双方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圆满完成今冬新兵运送任务。 三、 认真做好退伍军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今年冬季的退伍安置工作,是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特别是对退伍安置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因此,加强军人的思想教育工作,是做好退伍安置工作的重要一环。退伍军人回到地方后,各地要组织欢迎。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要针对退伍军人待分配期间的思想实际,开展爱国主义、现行经济政策和安置法规、违纪教育,进一步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就业观念,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引导他们自觉服从国家改革开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关系,服从组织安排,立志艰苦创业。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对退伍军人可组织必要的技能培训,为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四、切实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在机关人员精筒、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情况下,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城镇退伍军人安置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从巩固国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大对国家和省有关退伍军人安置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紧紧围绕安置政策调整的一些原则问题,大张旗鼓搞好宣传,让全社会都了解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在军队建设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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