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总工会、省经委、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关于稳定退休职工队伍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是老工业基地,现有退休职工达200多万人。解决他们生活困难问题,保障他们基本生活条件,是体现党和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怀。这对稳定企业、稳定社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要按照省总工会第4个部门《报告》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稳定退休职工队伍工作,保障他们基本生活,加强对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各级退休职工管理组织要按照职责切实履行职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使退休职工在深化改革中发挥出应用的作用,为辽宁"第二次创业"做出贡献。 附件: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劳动厅、辽宁省经济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稳定退休职工队伍、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报告》 辽宁省总工会 辽宁省劳动厅 辽宁省经济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 关于稳定退休职工队伍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报告1994年6月28日 省委、省政府: 国办发[1993]76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和辽政办发[1993]65号文件《关于做好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发出以来,对社会稳定和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解决了一部分退休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但是,当前退休职工被拖欠退休金和不能报销医药费的问题仍没有根本缓解,停产、半停产及亏损企业尤为严重。据我们对12个市(除盘锦朝阳)的调查,减发退休金的有1830个企事业,涉及人数为183977人,拖欠退休金总额1亿多元,人均达500多元,其中,完全停发退休金的7.4万人,停减发退休金半年以上的占50%以上。完全停发退休金的五种人《即孤老、一老养一老、残疾、70岁以上高龄、市以上劳模》约占50%,约有3万人。全省约有1.8万退休职工日常生活难以维持。企业拖欠退休职工医疗费,加重了退休职工生活负担。据我们对27个停减发退休金企业抽样调查,5665名退休职工中有4479人被拖欠医疗费,占退休职工的79.06%,拖欠金额为129.7万元,人均达282元之多。这此企业对各种补贴(交通费、洗理费、书报费、取暖费、秋菜费)都停发了根据国发[1994]9号文件规定,有一部分退休职工应上调的退休金也难落实资金。去年下半年以来,退休职工集体上访的明显增多,而且规模由原来几十人到上千人。联名上书请愿的增多,由20人到2000人联名写信,有为数不少的退休职工给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及省里有关领导都写过请愿信,要求解决上述问题。退休职工的上访请愿等活动,对周围的工厂、当地职工甚至社会各界产生较大影响,对社会稳定极为不利。因此,从关心退休职工生活出发,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稳定队伍、稳定社会大局出发,都需要我们尽快解决拖欠退休职工退休金和医药费报销的问题。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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