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丹东、营口、锦州、盘锦市交通局、劳动局: 在贯彻辽政发(1990)6号文件过程中,涉及到如何提高我省船员离退休待遇,增发离退休费和提高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待遇等具体问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关于提高离退休船员离退休费的几个具体问题 1.未参加1986年船员工资改革的离退休船员的职务与船组的对应:600总吨600匹马力以下的职务船员和中、普船员以离退休时担任的职务和所在船组分别按辽交政字(1986)532号文件规定的附表1、2、3对应。600总吨600马力以上的船舶均分别按[1986]交劳字721号文件规定各船组工资等级标准执行。增发离退休费数额的确定,为本人原标准工资与本企业同类人员现行航运企业船员工资等级标准的相近上一工资等级的级差增加。执行原内河工资标准离退休的,按航运企业提高10%后的标准执行。执行原晋鲁辽三省沿海和辽海航工资标准离退休的,按航运企业提高20%后的标准增加级差。 2.参加1986年船员工资改革的离退休船员,船岸差的计算方法按[1987]交劳字326号文件精神办理。 二、关于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在船上见习期间临时工资和定级工资的问题 辽交政字[1986]555号文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在船上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比陆地同类人员离出相当于一个序号(半级)的工资额,定级时运输船船员比陆地上的同类人员高定一级,工程船船员比陆地上同类人员高定半级。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这次企业职工调整工资时,分配到船上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比陆地同类人员调整后的见习期工资高出一个序号(半级),定级时运输船船员比陆地同类人员高定一级,工程船船员比陆地同类人员高定半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