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促进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劝,优化重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我市将进一步推进企业兼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兼并不受所有制、行业和地域限制,鼓励跨行业和跨地区的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间兼并,应积极推行"承担债务方式"对资产实行无偿划转,被兼并企业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 实行企业兼并,可以整体兼并,也可以部分兼并,如实行部分兼并,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经与银行协商,可按一定资产比例分摊。 二、被兼企业土地使用权按以下方式处置 (一)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处理 1、国有企业之间,城镇集体企业之间,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之间的兼并,必须明晰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对被兼并方原以划拨形式获得的土地使有权。若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作用,仍可按行政划拨方式使用土地,国土部门减半收取变更登记费。 2、对国有控股企业兼并城镇集体企业,应对土地进行评估和确认,若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可按行政划拨方式使用土地;待股份公司增资扩股时,再作为国有股本金进入总股本。 (二)改变被兼并企业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1、兼并方为国有企业的,可将兼并企业应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60%作为国家对企业资本金投入,其余部分用于富余人员的安置和发展生产。 2、兼并方为国有控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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