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地质局(处),各专业司局、海洋地质调查局、各指挥部、航空物控总队: 卫生部、国家人事局和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的(81)卫人字第438号文件中规定,靠级不包括地质部野外队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表,各地反映,在贯彻执行中矛盾很大。经征得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同意,地质野外队卫生技术人员的工资等级和标准,可比照国家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对照表做相应的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对照表》的原则,将原《地质部野外队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表》中的十七、十六级合并为新十六级,同时将原十八级至二十一级改为新十七级至二十级。调整后的野外队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对照表如下: 二、凡执行野外队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表的人员,在这次调整工资中,处理补、靠、升的具体办法,以及今后新进人员的转正定级,均按照国发[1981]144号通知中《医疗卫生单位部分职工调整工资方案》规定办理。 三、有关调资工作的部署安排和具体问题处理等,仍按地劳[1981]684号通知的规定执行。 表一:调整后的野外队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对照表见表 附一:调整后野外队卫生技术人员各类工资标准表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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