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登录 登录注册帐号 注册忘记密码 帮助
【颁发部门】: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4-9-29
【执行日期】:2004-9-29

【法律文号】:大劳发[2004]78号 加入我的法律库   查看网友收藏   打印
网友收藏】: 暂没有网友添加收录。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劳发[2004]78号
【字体:  
关于加强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退休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市直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养老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企业执行行业特殊工种范围及规范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辽劳社发[2004]51号)精神,决定对全市企业执行特殊工种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核定,并对核定后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实行统一登记和备案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原执行国家规定行业特殊工种的企业,从即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继续列入执行特殊工种岗位范围的申请,并以文本信息和电子信息两种形式报送《企业执行特殊工种范围申请表》(见附件1)。区、市、县属企业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市属以上企业,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二、企业经改进工艺或提升生产手段、使用新技术及新设备等,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后,现已不符合原执行规定标准的特殊工种(如原以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为主已改变为机械或自动化生产为主的工种),不再列入特殊工种的执行范围。

三、与其他行业企业已明确的特殊

……(此处省略多个字符。请升级会员权限后查看。)
此法律需要验证您的会员权限才能查看,请立刻登录。还不是注册用户?免费注册成为会员,查看更多法律。
律师认证
如果您发现本法律条文信息有缺漏或错误,请向我们在线提交反馈信息,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纠正补全!
点击:921  加入我的法律库  查看网友收藏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法规
·《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意见的通知
·关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合作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保障方向学位班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关于转发上海、杭州、成都市大学生见习制度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内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社会化发放暂行办法
·辽宁省促进就业规定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推进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23家单位为大连市首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才招聘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2006年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大连市关于发布2005年企业人工成本情况的通知
·关于发布大连市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服务内容 普通会员 标准会员 高级会员
标准数据
法律法规 热点
二年内
工具下载 20积分 5000积分 10000积分
网上咨询 20积分 5000积分 10000积分
专线服务
费用 免费 4000/年 10000/年
  立即注册 立即注册 立即注册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劳保新闻
劳动法解析
网站简介About 51labour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会员注册┊Copyright © 2003-2009 Redse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劳动咨询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