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芜湖、阜阳、淮南、滁州市民政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的紧急通知》(劳社部函〔2004〕240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农保基金投资管理检查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严格按照劳社部函〔2004〕240号紧急通知要求精心部署,认真检查,要和民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配合,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圆满完成。检查重点是基金的分布情况,基金的存储、使用及投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违规基金清理情况等。 二、要组织各县(市、区)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安徽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清查表》(附表),写出书面报告,对于违规基金要提出明确处理措施;要对所属县(市、区)检查情况严格审查,对检查表数据按县(市、区)予以微机录入并汇总,写出检查报告。对存在问题不如实填报的,经查实后,拟向各级政府通报。 三、检查采取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县(市、区)农保机构首先进行自查申报,各市对所属县(市、区)采取互查或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并于11月25日前将检查报告、检查表及汇总数据上报省厅计划基金监督处和农村社会保险处。省厅将从于12月上旬起对部分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 四、请各市将检查报告、检查表及汇总数据用电子邮件发送至:ncbxc@ahldt.gov.cn联系电话:0551-2615245,联系人:徐焱。各地可以登录安徽省劳动保障厅网站www.ahldt.gov.cn公告栏,下载有关通知内容及《安徽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清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