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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1998-10-8
【法律文号】:苏劳社险[1998]26号 【执行日期】:1998-10-8
苏劳社险[1998]26号
【字体: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此表用于经办机构与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或其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结算职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
  1、人员类别:分为1-在职职工;2-退休人员。
  2、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时间:指职工或退休人员因死亡,出国、出境定居等原因,停止缴纳养老保险或停止定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时间。
  3、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原因:根据省政府《规定》可分为,1-“在职职工出国、出境定居”2-“在职职工死亡”,3-“退休人员出国、出境定居”,4-“退休人员死亡”等。
  4、5栏为“1”则需填写8栏;5栏为“2”则填写9栏。
  附件2: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帐表》样表
  [表一]江苏省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
                    年      月(季)
  单位代码:                     参加保险人数
  单位名称(章):               缴费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机构审核(章):
  (金额单位:元)                  共   页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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