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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4-3-17
【法律文号】:成劳社发【2004】55号 【执行日期】:2004-3-17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劳社发【2004】55号
【字体:  
关于2004年社会保险业务中使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成都市统计局通知(成统函[2004]11号),2003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1584元。
     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2004年我市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业务中涉及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以11584元为标准。其中, 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保持不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3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11584元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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