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财务处,市属各高等院校人事处、财务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结合我市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具体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 1、调整工资标准的人员范围是:2001年1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含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提前离岗、定向培训及已达到离退休年龄,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人员)。 2、我市机关工作人员在晋升级别工资时,按原级别工资标准增加的倒级差同时进行调整(见附表一)。 3、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到机关或分配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中含见习津贴50元),高中毕业后上中专和四年以上中专毕业生每月385元:大学本科修业不满两年及大学专科肄业生375元;大学专科结业生390元;大学本科修业两年以上肄业生395元;大学本科结业生410元;未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结业、肄业研究生420元;大学五年制毕业生(不含按有关文件规定已计算一年工龄的毕业生)425元(见附表二)。 4、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的工资待遇。 (1)技术工人 学徒期为三年制的技术工人,第一年每月为310元;第二年为320元;第三年为325元,奖金或津贴参考额每月均为50元,第四年定为初级工一档。学徒期为两年制的技术工人,第一年每月为310元;第二年为325元,奖金或津贴参考额每月均为50元;第三年定为初级工一档。 (2)普通工人 普通工人第一年每月为320元,奖金或津贴参考额每月为50元,第二年定为普工一档。 5、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毕业生被招收为工人的,其试用期、见习期的工资待遇:职业高中、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每月375元;高中毕业后上中专、技校和四年制中专生、高级技校毕业生385元;大学专科毕业生3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410元。 6、汽车驾驶员在驾驶技术培训期间的临时工资每月为360元(含奖金或津贴50元),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进入实习阶段的临时工资每月为375元(含奖金或津贴50元)。实习期满(即安全行车一年半)经考核合格的,定为初级工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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