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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4-7-22
【法律文号】:粤劳社函[2004]604号 【执行日期】:2004-7-22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粤劳社函[2004]604号
【字体:  
关于同意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范围新增中式烹调师等工种的复函

  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保障局:
  你局《关于增设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鉴定工种的请示》(梅区劳社[2003]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在你局的职业技能鉴定所(梅州市第七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范围在原有工种的基础上增加中式烹调师、按摩师、制冷设备维修工、计算机软件工等4个工种,鉴定等级为初级、中级。请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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