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贯彻〈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贯彻《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1]14号),培养和造就一支与首都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实现首都新世纪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发挥首都人才密集的优势,加强党委、政府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以调整人才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人才战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重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体制创新、政策创新、观念创新,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改革开放和首都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 2、总体目标。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人尽其才的政策与法制环境;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分类管理体制;完善有利于人才流动、人才配置的市场环境;健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党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制度。建设一支首都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应对我国加入WTO的挑战、确保2008年奥运会成功承办和实现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3、"十五"期间主要目标。北京地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从160万人增加到180万人,每万名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有量将达到2800人。北京市一、二、三产业的人才比例从1:11:24提高到1:16:50,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才占人才总量比重超过25%,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超过40万人。培养百名在国际不具有一定影响、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专家学者;培养千名在国内领先的科技和管理专家;培养万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高、中、初级职称人员结构趋于1:3:6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45岁以下的应占50%,专业技术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5年。教育培训经费投入要比"九五"期间增长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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