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略) 在贯彻执行国发(1979)251号文件中,一些地区和部门提出,1979年11月1日以后至本单位升级工作结束以前的新进职工,其中属于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可否计入这次升级范围的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1979年11月1日以后至本单位职工升级工作结束以前,新进职工中属于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如落实政策重新安排工作的职工;原为职工入学不带工资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战士、复转军人(不包括1979年5月1日以后的军队第三批转业军人)等,可以计入本单位这次职工升级范围,同其他职工一样,参加考评,择优升级。各单位在上报职工升级报表时,对上述新进职工的计算基数和升级人数,应另列并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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