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内务部 劳动部 【颁布日期】:1966-1-3
【法律文号】:(66)内人工字第1号、(66)中劳薪字第2 【执行日期】:1966-1-3
内务部 劳动部
(66)内人工字第1号、(66)中劳薪字第2
【字体:  
关于调整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函

  第二批是1955年9月1日至1957年底转业的,这部分转业干部除了转业时领取一定金额的复员资助金或转业补助费以外,他们的工资与地方同级行政干部完全相同。
  第三批是1958年1月1日至1962年11月2日转业的,他们转业后的工资待遇,按军龄的长短分别保持军队原薪(级薪加军龄补助金)的100%、95%和90%;其中,1958年1月1日至同年9月23日转业的,还领取了转业补助费(不超过二千元)。因此,他们比前期转业的和地方同级干部的工资高很多,正团级比北京地区地方十四级高114元(按25年军龄计算)。如果把高出部分全部取消。则降低工资过多,而且地方干部的保留工资也没有全部取消。如果把这批转业干部的工资的高出部分全部取消,同时调整他们的级别,由于照顾到转业干部与地方干部工资级别的平衡关系,普遍提级又不合适。现在,军队干部已经取消了军龄补助金,地方干部又没有工龄津贴,所以通知中规定只取消实领工资中的军龄补助金部分,其余高出部分暂予保留。
  第四批是1962年11月3日至1965年4月22日转业的,这批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是按两种办法处理的:军龄不满25年的,头两年按军队原薪金发给,从第三年起改按地方级别发薪;军龄满15年以上的,按地方级别发薪,另加发军队原薪的20%、25%、30%的退役补助金。这批转业干部的工资级别,比前期转业的一般的高定了一级,有的高定了两级。军龄满15年以上的所领取的退役补助金,大体相当于军龄补助金的数额。现在通知中规定,军龄满15年以上的取消退役补助金,理由与取消军龄补助金同。军龄不满15年的,因多系连、排级干部,工资收入较少,又有明确的取消原待遇的期限限制,因此通知中规定仍按原规定执行。这样处理,与同期转业的军龄满15年以上的干部的待遇有些矛盾,但是这个矛盾在短期内会自然解决。
  第五批是1965年4月23日以后转业的,这批转业干部按地方干部工资标准执行。
  国务院通知是经过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多方面征求意见和反复考虑的。这一规定反映了广大转业干部和地方干部的要求调整了转业干部同军队干部和地方干部的工资关系,因此,这一规定是正确的。但是,并不是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也就是说仍然存在某些矛盾。这些矛盾,将随着今后调整干部级别和工资制度改革逐步解决。
本文共5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结果公告
·关于印发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修订)
·关于个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业绩考核任期薪酬管理的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
·关于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的公告
·关于做好2006年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