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中共中央 【颁布日期】:1979-7-13
【法律文号】:中发[1979]49号 【执行日期】:1979-7-13
中共中央
中发[1979]49号
【字体:  
关于对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平反、改正问题的通知(摘录)

  (略)
  (一)在1959年以来的反右倾斗争中,因反映实际情况或在党内提出不同意见,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一律予以平反、改正(如有其他错误,只能按其他错误本身来处理)。在平反、改正以后,他们在提职、提级、调资、奖励、分配工作等方面,与其他干部、职工一样对待,不应歧视他们。
  (二)对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人,一定要妥善落实政策:
  (1)已经死亡者,应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2)受开除党籍处分者,应恢复其党籍。
  (3)受降职降薪处分者,应恢复其原来级别待遇,工资不再补发。
  (4)受开除公职处分和下放劳动者,一般都应由原单位商同本人现所在地区有关部门,根据他过去的工作经历及工作经验,安排适当工作。如原单位已解散或撤销的,由本人现所地区有关部门解决。在农村的原则上不回城市。
  (下略)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年)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聘请外国专家组织专家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