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务院原则同意西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批调出进藏干部、工人的请示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研究执行。 一、西藏解放以来,中央从内地先后派去大批干部、工人和文教、卫生、科技人员,他们同西藏广大人民一道,艰苦奋斗,辛勤工作,对发展西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对建设边疆、维护民族团结、捍卫祖国统一,培养当地民族干部,都作出了很大贡献,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称赞。现在,进藏的同志基本上完成了历史任务,除留一部分领导骨干和技术骨干继续在藏工作外,大部分同志将分期分批调回内地。 二、大批干部、工人调回内地,这是一项艰巨细致的工作,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西藏自治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做好在藏人员的工作,教育内调人员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党组织要热情欢迎,对调回内地工作的同志和离休、退休的同志、要认真负责地予以妥善安排;对继续留藏工作的同志及其在内地的家属、子女,要给予关心和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支持、鼓励他们为建设新西藏作出新贡献。要做到走者愉快,留者安心,进一步发展西藏的形势,调动广大干部、工人和文教、卫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在大批干部、工人内调中要注意搞好交接,促进各方面事业更好地开展,决不能影响各项工作。中央责成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作出具体安排。今年调回一批人员后,要总结经验,然后再部署明年、后年的内调任务。 三、西藏已经成长起来一大批优秀的、能干的、同群众有密切联系的本地民族干部和工人、科技人才,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胜利。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工人和科技工作者,要同留藏工作的汉族干部、工人和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互相学习,奋发图强,在西藏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央号召西藏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干部、工人、文教、卫生、科技人员、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和各族人民,在西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同心同德,为使西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比较快地提高起来,为建设一个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而努力奋斗。 四、关于内调干部、工人在调动中所需经费,由财政部研究解决另复西藏。 中央[1980]31号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西藏应以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为主,加强各族干部和各族人民的团结,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29年来,我区已经有了一大批优秀的、能干的、同群众有密切联系的民族干部,可以逐渐把建设新西藏的主要责任承担起来。因此,在两三年内使国家脱产干部中的藏族干部占2/3以上,将进藏的汉族干部、工人有计划地、大批地调回内地,已经具备了条件。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今后西藏建设事业需要的干部,主要从西藏的大专院校、干部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培养的民族学生中解决。另外,也请中央每年多派些大专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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