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湖北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军区政治部 【颁布日期】:2002-5-18
【法律文号】:鄂财社发[2003]18号 【执行日期】:2002-5-18
湖北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军区政治部
鄂财社发[2003]18号
【字体:  
关于认真做好驻鄂部队随军配偶下岗失业期间生活补助费发放的补充通知

  《驻鄂部队随军配偶下岗失业期间生活补助费发放暂行办法》即鄂财社发[2003]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已发各单位。为把省委、省政府对驻鄂部队随军配偶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现就做好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审批程序问题。各级要遵循《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具体为:①每年4月和10月,下岗失业的随军配偶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下岗失业证明材料,到所在部队政治机关申报,填写《驻鄂部队随军配偶下岗失业期间生活补助费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四份。②各部队团级单位政治、后勤机关审查后,汇制《驻鄂部队随军配偶申报下岗失业生活补助费名册》(以下简称《名册》一式四份,送县(市、区)人武部,由人武部将《审批表》和《名册》分别报送所属县(市、区)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并存档备案。③由县(市、区)人武部将审查后的《名册》报送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军分区政治部音乐会 《名册》汇总后报所在市州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④市州民政局会同军分区政治部每年5月和11月底前将专题报告及《名册》报省军区政治部,由省军区政治部汇总后报省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联名行文。2002年8月至12月符合发放条件的随军配偶下岗失业生活补助费的申报、审批、发放工作与今年上半年享受对象一并审批。⑤省民政厅会同省军区政治部将批准享受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名单逐级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和人武部。
  二、关于生活补助费发放问题。生活补助费享受对象审批后,每年6月和12月,省财政厅将所需生活补助逐级拨付给各市、州财政局,尔后市、州财政局将生活补助费拨付同级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会同军分区通知驻鄂部队最高独立单位政治机关按每人每月200元统一领取,其中100元发给各申报户,另100元拨给部队最高独立单位,作为促进再就业工作基金,由各单位政治机关集中管理使用。
  三、关于检查监督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查,防止虚报、漏报和冒领。要加强审计监督,各市州要加强对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以防弄虚作假或层层截留。确实把省委、省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位下岗失业随军配偶手中。要增加发放工作透明度,部队要及时将申领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申报纪律,对虚报冒领的,应进行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并追回已领的补助经费。
  附件:
  1、《驻鄂部队随军配偶下岗失业期间生活补助费审批表》样式;
  2、《驻鄂部队随军配偶申报下岗失业生活补助费名册》样式。(略)(此件发至驻鄂部队团级以上单位)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050”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关于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
·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举办全省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数据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驻鄂部队随军配偶下岗失业期间生活补助费发放的补充通知
·关于中央、省属在汉单位失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