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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商务部 【颁布日期】:2005-1-10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2005-1-10
商务部
【字体:  
关于加强境外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各驻外经商机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实施,我外派劳务人员逐年增多,目前在外人数已超过50万人。与此同时,由于部分国家政局动荡、社会治安状况恶化和国际恐怖活动日益加剧等原因,我劳务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伤害的案件时有发生。2002年以来发生在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安全和恐怖事件已造成我数十名劳务人员伤亡。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我驻外机构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务必做好安保措施,加强内部防范,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我劳务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境外的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加强境外劳务人员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外派劳务人员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并制订行之有效的外派劳务人员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
  二、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的安全培训,强化其安全防范意识。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对外劳务合作培训教材,并列为考试内容;协助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外派劳务经营公司做好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建立外派劳务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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