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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5-3-24
【法律文号】:京劳社培发〔2005〕34号 【执行日期】:2005-3-24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培发〔2005〕34号
【字体:  
关于做好2005年度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劳动教育部门,各技师培训、鉴定、考评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三年二万”新技师培养计划,保证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和行业技师考评工作质量,现将做好2005年度本市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不断提高考评质量
  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是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现行的39个职业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基本实现了培训、鉴定和评审工作的相互衔接和有机结合。各技师资格社会化培训、鉴定和评审机构,在积极推进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工作中,要严把质量关,做到全市标准、规范统一。
  (一)严格考评程序,规范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
  承担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工作的各技师资格培训、鉴定和评审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4〕55号)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2005年2号)规定要求,积极开展技师资格考评工作。各机构要按照职责和分工,根据本市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统一计划,统筹安排,做好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报名、资格审查、培训、鉴定、评审、审核办证等各项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在总结各机构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技师资格社会化培训、鉴定和评审水平。
  (二)严格资格审查,确保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质量
  严格审核技师考评人员资格是做好技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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