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
在线咨询
|
HR知识库
|
专题汇总
|
资料下载
|
劳保新闻
|
劳保数据
|
案例研讨
|
新劳动法
|
HR论坛
|
考证培训
|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注册
|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HR工具搜索
劳保数据查询
合同
加班工资
社保
养老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颁发部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颁布日期】:2005-3-23
【法律文号】:沪劳保福发(2005)12号
【执行日期】:2005-4-1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沪劳保福发(2005)12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管(察)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且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浮动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基础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当年度的工伤保险支缴率,核定其在下一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比例。
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当年度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占该单位按基础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第四条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分为五档,每档的幅度为缴费基数的0.5%。浮动费率上浮后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3%;浮动费率下浮后的最低费率不低于缴费基数0.5%的基础费率。
第五条
浮动费率上浮的档次按下列考核指标确定:
(一)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200%、小于等于400%的,浮动费率上浮一档;
(二)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400%、小于等于600%的,浮动费率上浮二档;
(三)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600%、小于等于800%的,浮动费率上浮三档;
(四)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800%、小于等于1000%的,浮动费率上浮四档;
(五)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000%的,浮动费率上浮五档。
第六条
从业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的,或者专业劳务公司的输出人员,在劳务输出期间发生工伤的,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浮动费率责任;但从业人员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的,由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浮动费率责任。
从业人员在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包括退休)后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的,由承担职业病责任的用人单位承担浮动费率责任。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上述工伤人员待遇的费用,计入承担浮动费率责任单位当年工伤保险费用支出总额内,作为计算其当年工伤保险支缴率的依据,并按本办法
第五条
规定核定其下一年度浮动费率。
第七条
浮动费率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每年核定一次,并在下一缴费年度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时同步调整。
第八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不纳入浮动费率考核范围内:
(一)从业人员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二)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四)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九条
10人以下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发生工伤保险费用的,可以参照本办法
第八条
的规定处理。但发生的事故性质严重、影响较大,且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按本办法
第五条
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网络收藏夹:
上一条:
关于印发常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通知》
国家 法规
更多…
·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
·
关于印发加强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执行渝劳社办发〔2006〕121号文件相关问题的复函
本省相关法规
更多…
·
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培高利特制剂的通知》的通知
·
上海市医保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
·
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法律法规目录
最新法规(不限类别)
热点法规(不限类别)
国家法律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
其他
劳动就业
就业管理
再就业管理
失业管理
就业服务
其他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人员安置与流动
其他
工资与福利
工资
福利
其他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
社保综合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职工奖惩
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其他
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职(执)业资格管理
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其他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执法监督
其他
劳动人事法综合
劳动综合
人事法规
公务员
其他
其他
计划生育
住房改革及公积金
高等学历、学籍等规定
其他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出差得了重病,我该怎么要求公司给我医疗费赔偿?
下班摔倒是否能算工伤
我父亲赴俄罗斯劳务因工致残如何获赔
我这种情况能够被视同工伤来处理吗?
我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在上班的半和月里因摔伤而造成脾切除,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工伤在外地治疗的费用能报吗?
我的工作是野外工作,工作期间是每月15天有按每天30元的野外补助,请问我工伤期间工资是否能享受补助
能补评定级别吗
在超市得肺结核是工伤吗!
工伤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巴中市工伤保险实现市级统筹 因工负伤职工可享五类待遇
退役军人申请工伤遭辞退 企业不服仲裁上诉被驳回
转业军人旧伤复发是否属于工伤
国家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宁夏出台《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
蓬莱上浮事故频繁企业工伤保险费率
常德汉寿县现场兑现工伤保险待遇
张家口出台伤残津贴新标准
蓬莱市上浮事故频繁企业工伤保险费率
临沂6.7万农民工加入"平安计划"
相关劳动法解析
关于调整2005年 2006年 2007年企业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妥善处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工伤人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关于确定自治区区级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对《关于明确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使工伤认定权限的请示》的意见函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
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