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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5-4-4
【法律文号】:京劳社发〔2005〕5号 【执行日期】:2005-4-4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发〔2005〕5号
【字体: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告

  根据《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5年1月5日发出通告(京劳社发〔2005〕第1号),对2004年12月31日前核发《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2004年度年审。
  经审核,参加并通过年审的职业介绍机构共518家,可以按照核准业务范围开展职业介绍活动:
  (见附件1)
  经审核,暂缓通过年审,需要复审的职业介绍机构有下列8家:
  (见附件2)
  下列已注销《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和未参加年审的33家职业介绍机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能开展职业介绍活动,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作废:
  (见附件3)
  特此通告。
  通过年审的职业介绍机构.(见表)
  需要复审的职业介绍机构.(见表)
  未参加年审的33家职业介绍机构.(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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