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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颁布日期】:1999-5-5
【法律文号】:沪残联办字(1999)第056号 【执行日期】:1999-5-5
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沪残联办字(1999)第056号
【字体:  
关于对参加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海运动员集训、参赛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给予照顾的通知

  各运动员所在地区、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将于2000年5月在本市举行。届时将有全国各地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地区在内的34个代表团近6000余名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国际友人参加这一体育盛会,这是世纪之交我国6000多万残疾人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体现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内容,对展示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推进两个文明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届残运会的筹备工作,市政府于1998年12月30日下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的通知》(沪府发[1999]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为切实抓好五届残运会的筹备工作,保证本届运动会的圆满成功及上海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已经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挂帅的五届残运会筹备委员会。
  为全面备战五届全国残运会,争创佳绩。为上海市和广大残疾人争光,回报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我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已组织全市残疾人运动员在各专门体育训练基地进行强化训练。参加集训的运动员来自全市各区县、各系统,其中有干部、职工、学生,有的还是无业残疾青年。他们以自强不息的精神,克服了大量困难,坚持参加"三从一大"的训练,其意志令人钦佩。
  由于残疾人运动员在生理上和社会家庭生活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障碍与困难,而本次集训的时间跨度长、要求高、强度大,因此尽大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后顾忧,是搞好本次集训工作的重要前提。为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体现全社会对上海市承办第五届全国残运会的参与和支持,特商请运动员所在地区和单位在以下方面的配合:
  一、积极做好本地区和本单位残疾人运动员的思想工作,鼓励他们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努力为上海人民争光。
  二、给予已在职残疾人运动员集训参赛期间享受本单位上岗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的待遇。集训、参赛后,原有的工作岗位予以保留。
  三、对无业的残疾青年,要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使他们在参赛以后能自立于社会,解除后顾之忧。
  四、对在学的残疾学生运动员,所在学校和训练基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妥善处理好学习和训练的矛盾,努力完成学业。
  五、要关心残疾人运动员集训参赛期间的家庭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运动员集训、比赛期间的伙食、住宿、训练服装费用由市残疾人集训办公室负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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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评选优秀总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关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本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
·关于对参加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海运动员集训、参赛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给予照顾的通知
·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修正)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正)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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