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局,市各主管局、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正常适度增加职工工资,使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全面完成市政府制定的2005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5%等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控目标。根据《无锡市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综合测算,我局制定了无锡市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1、 企业在岗职工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14%-16%; 2、 企业在岗职工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预警线区间为19%-21%; 3、 企业在岗职工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区间为4%-5%。 同时,根据无锡市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调控目标,结合市区各主要行业、企业的特点,在综合测算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无锡市区主要行业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现一并予以公布,供各行业在确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时参考(详见附表)。 各类企业应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施“富民工程”、争创“两个率先”示范区、先导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结合贯彻落实《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本企业2005年度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目标,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不断提高在岗职工,尤其是一线在岗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 已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可根据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等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信息,以工资集体协商形式,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依据工资指导线确定工资分配,并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在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工资增长不应低于工资指导线所规定的基准线水平,效益好的企业可相应提高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下降的,可按下线标准执行,以进一步调动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江阴、宜兴市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附:《无锡市区主要行业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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