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5-4-1
【法律文号】:锡劳社综[2005]11号 【执行日期】:2005-4-1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锡劳社综[2005]11号
【字体:  
关于公布无锡市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局,市各主管局、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正常适度增加职工工资,使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全面完成市政府制定的2005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5%等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控目标。根据《无锡市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综合测算,我局制定了无锡市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1、 企业在岗职工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14%-16%;
  2、 企业在岗职工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预警线区间为19%-21%;
  3、 企业在岗职工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区间为4%-5%。
  同时,根据无锡市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调控目标,结合市区各主要行业、企业的特点,在综合测算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无锡市区主要行业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现一并予以公布,供各行业在确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时参考(详见附表)。
      各类企业应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施“富民工程”、争创“两个率先”示范区、先导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结合贯彻落实《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本企业2005年度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目标,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不断提高在岗职工,尤其是一线在岗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
  已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可根据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等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信息,以工资集体协商形式,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依据工资指导线确定工资分配,并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在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工资增长不应低于工资指导线所规定的基准线水平,效益好的企业可相应提高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下降的,可按下线标准执行,以进一步调动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江阴、宜兴市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附:《无锡市区主要行业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见表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关于印发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2008年下半年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在农村劳动力中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认证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2007年度职业中介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表彰无锡市2005-2007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关于表彰无锡市2005-2007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开展全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层转劳动保障部关于对企业招用的残疾人员办理病退问题请示的答复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