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厅)、人事局,重庆市劳动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工资部门: 我部三月十四日发出"全国工资改革试点经验座谈会纪要(征求意见稿)"以后,有的地区和部门提出一些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以将"全国工资改革试点经验座谈会纪要(征求意见稿)"发给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请将你们的意见在五月中旬以前报送我部。 二、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工资制度改革的试点,各地区、各部门应注意选择各种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但试点单位不要太多,第一批试点的企业,省、市、自治区最多不超过十个,国务院有关部门不要超过五个,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扩大试点。 三、鉴于今年企业即将调整工资,进行浮动升级,为了避免工作重复起见,今年不要再中另行安排企业单位进行浮动升级试点。 四、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安排的试点单位,均应先将方案报送我部审批,才能进行试点。同时,请你们将试点单位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送我部。近年来你们已经进行了试点的情况,包括单位、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等,请在近期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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