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教厅: 你厅(1983)晋高教二字第1号来函收悉。关于1961、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我省部分中等专业学校经省政府批准停办,原五九级、六0级学生休学,直到1963年(或1964年)学校复办,部分学生返校复学。反又因"文化大革命",推迟了学生毕业分配的时间。对这部分学生的毕业时间和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经研究,可按我部(80)教计字120号《关于高等学校1962年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毕业分配问题》文件的精神办理,即:学生的毕业时间领取工资起计算。对未复学的学生不补发毕业证书,不计算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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