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颁布日期】:2005-5-9
【法律文号】:京劳社培发[2005]54号 【执行日期】:2005-5-9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京劳社培发[2005]54号
【字体:  
关于规范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教委,各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为规范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培训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水平,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规范本市培训学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的精神,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作为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须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范围,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
  二、市劳动保障局、市运输局对培训学校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市运输局根据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特点,制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与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培训学校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再负责培训学校的审批和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配合相关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内培训学校管理的交接工作。
  四、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现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的学校,要继续从事培训工作的,应对照《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见附件1)进行自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于6月15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按照新举办培训学校的审批程序办理。
  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原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培训学校章程,其中包括:组织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
  (四)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
  (六)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学历证书、职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财会人员的会计证书复印件);
  (七)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培训学校,应出具场地产权证明,租赁或借用场地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协议。
  五、市劳动保障局受理报送材料后,与市运输局共同组织专家组,对提出申请的培训学校进行评估,达到办学标准的,由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为其颁发办学许可证,方可继续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培训。不符合标准的,限期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招生。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本文共2页 第1页 第2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延长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资格考试报名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北京市东城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4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高级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
·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20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函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5年度北京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