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劳社培[2004]64号)和我市《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评估工作的通知》(宁劳社培[2004]45号)等有关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规定,经对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的职业培训机构递交材料的审核,以及对办学机构的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的现场审查,认定南京汇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等69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附后)符合换证规定要求,准予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各换发办学许可证的职业培训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学行为,自觉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广告核准登记、年报和年检等制度,认真实施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再就业培训,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附:第一批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职业培训学校名单 (共69所) (共69所) 南京汇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南京新东方培训学校 南京鹏基电脑学校 南京博林职业培训学校 南京梦想模特培训学校 南京创业者服务培训中心 南京协同职业培训中心 南京普华建筑装饰培训中心 南京其乐培训中心 南京新世纪职业技术学校 南京超妍美容美发学校 南京弘港职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