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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5-6-3
【法律文号】:宁劳社培〔2005〕23号 【执行日期】:2005-6-3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宁劳社培〔2005〕23号
【字体:  
关于第一批换发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各有关市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劳社培[2004]64号)和我市《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评估工作的通知》(宁劳社培[2004]45号)等有关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规定,经对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的职业培训机构递交材料的审核,以及对办学机构的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的现场审查,认定南京汇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等69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附后)符合换证规定要求,准予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各换发办学许可证的职业培训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学行为,自觉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广告核准登记、年报和年检等制度,认真实施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再就业培训,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附:第一批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职业培训学校名单
  (共69所)
       (共69所)
       南京汇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南京新东方培训学校
       南京鹏基电脑学校
       南京博林职业培训学校
       南京梦想模特培训学校
       南京创业者服务培训中心
       南京协同职业培训中心
       南京普华建筑装饰培训中心
       南京其乐培训中心
       南京新世纪职业技术学校
       南京超妍美容美发学校
       南京弘港职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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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印发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宣传提纲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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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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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表彰2005年青年就业见习培训活动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及职业培训的处理意见
·关于第一批换发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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