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199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再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坚决贯彻执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和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等政策措施,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维护了首都社会稳定,促进了首都经济健康发展。
当前和今后-个较长时期内,本市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不断推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将成为本市就业方面的主要矛盾。当前,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矛盾焦点集中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高度重视和关心困难群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