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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颁布日期】:2004-3-16
【法律文号】:冀劳社[2004]8号 【执行日期】:2004-3-16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冀劳社[2004]8号
【字体:  
关于实施“大学生见习计划”的通知

  四、实施目标
  2004年-2008年五年间全省计划组织20万名应往届毕业生参加“大学生见习计划”,成功就业率达到60%以上。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 “大学生见习计划”是搞好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有益尝试和重要举措,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下大力抓实抓好。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成立“大学生见习计划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该计划的具体实施。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或责成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务必使该计划落到实处。
      2、协调联动,强化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就业训练、职业介绍、社区管理、失业登记等职能促进该计划的实施,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劳服企业处、驻京劳务服务中心、就业训练中心要切实抓好见习岗位的收集汇总和就业前训练工作,为实施计划提供前提条件。同时,要做好失业登记、收集社区大学生见习岗位等工作。各级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处)组织好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该见习计划,务必将该项工作抓出实效。
  3、抓好试点,扩大就业。“大学生见习计划”是实施“民心工程”促进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抓好试点,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率,为大中专学生就业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河北省大学生见习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2、《就业意向书》略
  3、《见习单位登记表》略  
  附件:
  河北省大学生见习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田芬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闫春来河北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
  翟海魂河北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
  成员:牛东印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正处调研员
  刘晏升河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周锋河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助理研究员
  李青海河北省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处长
  柴振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
  鲍淑塘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驻京劳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仲群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训练中心主任
  李俊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服企业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训练中心。
  办公室主任:王仲群(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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