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保数据项目的齐备,凡列为养老保险全国联网的数据项目,应如实采集和转换,不得少转或漏转,不得更改交换库中的原始数据。 四、密切协作,明确分工,规范数据报送工作流程。交换数据库的报送工作涉及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数据的及时入库和生成统计库信息、上传工作。 数据入库报送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为:每月10日前各市经办机构要做好本地区(包括所辖县、区)交换数据库的采集、审核、合并工作,并利用省市联网线路,将合并后的交换数据库文件上传到省社会保险局审查,省社会保险局在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14日前各市经办机构将审查后的交换库数据转交同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各市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完成市级交换数据库的更新、统计库数据的汇总和上传工作;15日前省厅信息中心负责完成省级交换数据库的更新、上传和统计库数据的汇总工作。 各市在报送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流程操作。从6月份开始,各地在更新数据时,要同时报送本地区数据概况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数据量、期别、统计库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报《河北省金保工程省市联网数据报送流程监测表》(附件4),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在每月更新数据时上报省厅信息中心和社会保险局。省厅将对各市网络运行和数据上传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列入年度考核范围。 五、省市联网运行和养老保险数据整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市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网络运行管理办法和数据整理工作计划、“垃圾”数据处理方案。明确数据整理工作分工和责任,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抽调一批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业务熟悉的骨干,集中时间对现有数据信息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为联网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提供保障。同时,各市要在金保工程建设总体方案中适当安排数据整理所需资金,或争取其他途径的经费支持,确保网络运行和数据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工作中有什么情况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厅联系。 联系方法:省厅信息中心李瑞华 电话:0311-8616820 传真:0311-7044463 电子邮件:lrh@helssgovcn 省社保局李杰 电话:0311-8616784 传真:0311-8616777 电子邮件:lijie@helssgovcn 附:1、《河北省金保工程省市联网配置变更台帐》略 2、《河北省金保工程省市联网停机申请表》略 3、《河北省金保工程省市联网运行监测表》略 4、《河北省金保工程省市联网数据报送流程监测表》略 5、《河北省金保工程联网数据近期重点检查项目》略 6、《河北省金保工程联网数据检查参考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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