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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5-6-17
【法律文号】:川劳社办[2005]37号 【执行日期】:2005-6-17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川劳社办[2005]37号
【字体:  
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川府函[2004]252号)(以下简称《通知》),是近年来省政府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制定的专项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保险机构在社会保险费征收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现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是确保发放的筹资主渠道,关系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狠抓落实。省政府已将各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做到责任明确、部门配合、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努力实现本地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广覆盖,促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强协调,部门联动,切实有效地促进扩面征缴工作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协调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工商、税务、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建立扩面征缴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通知》中关于“凡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被评授各种荣誉称号,应将依法参保缴费作为必备条件之一并主动征求同级社会保险机构意见”的规定。要组织协调本系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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