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将你省攀枝花市东区等部分地区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4年1月1日起,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区和乐山市金口河区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其中,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区执行一类区津贴标准,乐山市金口河区执行三类区津贴标准。 二、有关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发放办法、所需经费、其他有关政策及组织领导等事宜,按《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国办发〔2001〕14号)规定执行。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