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当前,本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当务之急和紧迫任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富民强市的发展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2]15号)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本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促使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协调发展
l、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是富民之源、强市之基,是改革、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务件。千方百计地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贵,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
2、今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机制,当务之急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重点是援助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从2003年起,今后三年通过实施 "十、百、千、万"工程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缓解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十、百、千、万”工程是指2003-2005年期间,全市新增岗位,每年创建1000个充分就业社区,每年兴办1000个服务型企业和劳动组,每年援助10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上述目标任务,列入当期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具体目标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制订、分解和考核。
二、努力开辟就业门路,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宏观调控失业总量
3、按照"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战略要求,鼓励非公经济扩大投入、加速发展,改善所有制结构,拓展就业空间。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大力招商引资,吸引外资,培育就业增长点。拉动内需,拓展商贸、餐饮、旅游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