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安徽省卫生厅 中共安徽省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1-4-28
【法律文号】:皖卫健[2001]25号 【执行日期】:2001-4-28
安徽省卫生厅 中共安徽省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皖卫健[2001]25号
【字体:  
关于中央、省属驻肥企事业单位享受住院保健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通知

  中央、省属驻肥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省直干部保健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保证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中央、省属驻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企业单位,持有省委保健委颁发的《干部保健证》,且享受住院保健待遇的厅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在省直享受住院保健待遇人员医改实施办法出台之前,仍按原办法执行,医疗保障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其在职人员个人应缴纳2%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也暂由单位负责征收和管理。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农垦、监狱和劳教单位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将低收入家庭人员和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认定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名单的批复
 本省相关法规
·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
·省教育厅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手足口病患者治疗费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转发国家劳动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做好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