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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4-12-17
【法律文号】:(鄂社结[2004]09号) 【执行日期】:2004-12-17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鄂社结[2004]09号)
【字体:  
关于2005年度省直个人窗口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比例及标准的通知

  直个人窗口参保人员:
      根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劳社文[2003]189号)文件精神,现就2005年度省直个人窗口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比例及标准通知如下:
      2005年度省直个人窗口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最低为520元,最高为2580元,共划分十三个档次(详见附表),由个人自行选择确定其缴费标准。个人的缴费比例仍维持2004年度的20%不变。
  附:2005年省直个人窗口参保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比例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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