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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东省劳动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1-8-2
【法律文号】:粤劳社函[2001]381号 【执行日期】:2001-8-2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
粤劳社函[2001]381号
【字体:  
关于核定谢建忠连续工龄问题的复函

  湛江市社会保险局:
  你局《关于谢建忠同志缴费年限计算问题的请示》(湛社保[2001]31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内务部机关人事局关于乡干部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64)内人工字第214号)规定的情况,只适用于曾在乡一级或相当乡一级党政机关中,专职从事机关工作并担任规定的职务,后直接转为企业固定职工的人员。大队(管理区)是乡以下的行政区划,大队干部不属(64)内人工字第214号文件规定的范畴。因此,你市湛化集团公司谢建忠在大队任管仓员、治安委员的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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