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自治县)移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移民培训工作,根据《重庆市移民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庆库区移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渝移发〔2004〕49号)的有关精神,现将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培训初级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颁发费用收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区县的移民培训委托机构对移民进行培训和技能鉴定机构对移民培训后的职业资格进行技能鉴定时,在兼顾移民、培训机构和职业鉴定机构利益前提下,委培机构要适当降低培训费收取标准,技能鉴定机构对移民的初级技能鉴定只收取技能鉴定成本费,对移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只收取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对农村移民进行初级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收取的总费用为每人50元,对城镇移民初级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收取的总费用为每人70元。 3、移民参加初级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费颁发所需经费在移民培训补助费中列支,其费用由各区县(自治县)移民局在相应的移民培训补助费中预先提留安排。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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