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厅字〔2000〕61号文件精神的通知》(黔委厅字〔2001〕31号)精神,经研究确定,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在筑原未享受省级公费医疗单位的离休干部,应纳入贵阳市的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具体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有关单位按照贵阳市管理办法,为参加统筹的离休干部办理缴纳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现将贵州省地矿局下属驻筑单位名单函告你局,请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这部分单位的离休干部纳入统筹管理的工作。 附件: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在筑单位名单及人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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